规 格:
0.25g(按无水物计);0.6g(按无水物计)
适应症:
放射增敏药,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、食道癌、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。
用法用量:
静脉滴注,按体表面积每次800毫克/平方米,于放射治疗前加入到100毫升生理盐水中充分摇匀后,30分钟内滴完,给药后60分钟内进行放射治疗,建议于放射治疗期间按隔日一次,每周三次用药。
包装:
玻璃管制注射剂瓶包装,每盒1瓶
有效期:
暂定24个月